冬月初六,宜嫁娶。
外头方歇了场鹅毛,探春被扫雪声闹醒,迷迷糊糊看见打外间儿滚进来一个粉团子,头上系着红绳,一双杏眸弯成柳叶,她看见探春歪坐,呵着冻红的手笑道:“妈妈打发我来看看姑娘醒了没,今儿大爷大喜,老太太嘱咐了要早起,咱们收拾好要到正房见人呢。”
侍书虽名义上是大丫头、副小姐,盖因年纪还小,做的都是跑腿报信的活儿,还不得到堂前去。等探春收拾齐整,照往常一样是由奶母引着照看,送到老太太跟前。
贾母疼爱孙辈,第三代的孩子起小都是养在祖母膝下,吃穿用度一概相同。
三春今儿都穿着大红的织金长袄,赵粉皱裙,颈上挂着个金色的项圈,形式纹样一般无二。三人立成一排,奶里奶气地给长辈道喜。
贾母看着眼前三个白嫩的小孙女生得乖巧健壮,又想到长孙出息,其余儿孙伶俐,喜从心来,连连道好。
周围人见状,又是一番恭维。
探春和姊妹们被领到里间屋子和宝玉待在一处玩。
惜春尚小,这会子精神气耗干净窝在奶母怀里又沉沉睡去。迎春稍长,却像是块木头端坐在凳子上,若没人撺掇,能静着这样坐一天。
探春看着眼前盛景,怔着出神。
她原是21世纪的社畜,刚付了一线城市首付,眼看守得云开见月明,终于要在他乡扎根,一阵心悸之后,再睁眼就来了这里。
虽过了三四日,依旧不能生活得从善如流,尤其知晓自己成了红楼中人之后,一想到原身落得个远嫁给人拿捏,更不能安然。
这几天探春都和宝玉二春同吃同住,宝玉的顽劣痴性,迎春的木讷,在这时居然都能瞧出个影儿,分明就是书里原模原样刻画出来的世界。
贾探春又是深宅里的小姐,这辈子终究还是系在父亲兄弟身上的,若是宝玉照旧不第,家里的男人们都和书里一般混账,她还是得照本重画,结局凄凉。
现下,已然是贾府最鼎盛的时节了。
若贾珠不死——
是不是一切还能转圜。
穿书已经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之事,那改了这情节,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吧。可惜,她上辈子不是医生,也不知贾珠生的是什么棘手的毛病。
肩头一沉,探春转头撞上一双黑澄澄的笑眼,是宝玉。
宝玉看探春又呆又傻,捂着肚子哈哈哈乐得直不起腰:“你们都说我痴,我看啊三妹妹比我还呆,我刚刚叫她好几回她都没反应,不知道的还以为给人厌住,魂都跑了呢。”
“呸呸呸,我的小祖宗啊,大喜的日子不许说这些魂啊鬼儿啊的”,周瑞家的端了些零食进来,碰听到宝玉胡吣,“叫太太老爷知道了,看他们不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