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就搬呗。
可不高兴怎么办?
再打他一顿。
他真冲他自己开枪怎么办?
你管他去死!
说的好有道理的样子。
顾成走过来,失败了?还是她最新想拉上一位,比如说自己?否则怎么解释她在37楼‘守株待兔’的行为?或者说是顾总?
那还真是不挑的。
郁初北还是觉得脚尖要抓紧时间看,等过几个月,她就不能如此轻松的看到自己的脚了。
所以哪里有那么多时间想顾君之,而且想来想去的,要真的弄死他吗!要不自己先下手为强,打了就跑,毕竟不能把此时的仇怨放在爱她的顾君之性格上解决,人家又没有做错。
可如果这样,她连怨怪现在顾君之的理由都没有,因为本来就不是一个人,要疯了?精神分裂这种事,真的可以撇开所有人格而存在吗!
郁初北脑子里胡思乱想着。
想着想着,不得不说,她的脚尖多好看,距离、弧度、还有她昨晚修剪过的指甲,还有她新买袜子,简直完美的无懈可击,主要是又不让她费心,完美的像贴心的小可爱。
脚上的阴影停留的时间太长了,长到她等了很久,那片阴影还没有从她脚上离开,灯光也依旧没有照下来。
郁初北没有多想,又平静等了一会,她现在不太想与人说话,也不想交流,因为觉得自己不太可能笑的出来,所以依旧盯着自己的脚尖,相信以现在的社交礼貌,对方很快会离开,光会继续照下来。
等啊等啊等啊。
等的最近不怎么忍脾气的郁初北有些不耐烦了,便像左边的方向挪了挪。
灯光终于照在了的她脚尖上,郁初北顿时觉得心情都明亮起来,果然还是靠自己一个人的努力就能达成一件事时最简单,等着别人挪位置,是比较被动的。
她是总结人生经验的小能手,加分哦。
顾成不得不说,加深人印象的办法有很多种,郁初北是手段最老辣的一个,而且还成功的不费吹灰之力。
他到底也凡夫俗子了,而她也留给了他足够的印象,就算自己一开始不是她的目标,现在也可以主动凑上前去,让对方‘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