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梓墨看着手机里女朋友的请求,咬了咬牙,还是答应了。
他们金家产业,啥领域都有涉及到,但是近些年的重点都在学术科研上,尤其是他们这一辈,除了金语诺以外,全都是在“给别人打工”:老大金梓龙在化学领域颇有研究,在大学当教授;老二金明胜是建筑设计师,经常往世界各地跑就为了找设计灵感;老三金和睿是个编程呆子,在一家规模不小的软件公司给人写代码,还不肯回自己家族的产业写代码。
而他自己,在研究院跟着自己的考古老师,和大学同学一起,搞学术研究。
他们四个完全专注于自己的专业上,平时最多也就听听歌放松放松,什么演员歌星配音之类的他们一概都不会关注的,除了老二的金明胜对有些名气的明星有那么丁点了解外,其他三个经常被人说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呆子”。
他女朋友有时候也这么说他,好在只是说说,并不会因此嫌弃他。
所以为了自己的女朋友,他很多事情都是无条件答应的,只要不触及底线。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在他告诉她自己认识了那首歌的原唱,她向他请求帮她向原唱要签名时,他莫名的纠结了起来。
答应的话语敲完了删除,又重新敲出来然后又删除。
最后还是在女朋友一个卖萌的表情下,咬牙,发出了答应的话。
原唱是陆凌,一个妹子,他干嘛那么纠结?他也搞不懂自己。
第二天一大早,金语诺拉着试图赖床的陆凌从房间里出来,就被他吐槽了一句:“你俩是连体婴吗?爷爷都给她安排了一个大房间,结果还是睡在一起。”
“凌凌子是我的抱枕,必须要跟我睡在一起!”金语诺挑眉,“怎么了?”
“我女朋友想要她签名。”金梓墨转眼看向揉着眼睛一脸没睡够的陆凌,“可以吗?”
“我?”陆凌点头,“没问题啊,签名而已。”然后接过金梓墨的签名版签下了“醽醁”二字。
陆凌打着哈欠,心里默默感叹跟生理期的金语诺睡在一起是一种煎熬啊有没有!吸血鬼的嗅觉太害人了她整晚都没怎么睡啊!
果然,还是找方法变回人类吧!一定要!就算以后因为所谓的半神体质苏醒而不再是普通人类,也总比作为嗅觉灵敏的吸血鬼好啊!
虽然这么想着,但是她好像并没有赋予实际行动啊……
这些日子她都把重心放在工作上了,就算有点休息时间也被阿尔缪家族的哥哥们扯去特训,完全把这件事情忘掉了有没有!可是把重心放在工作上本来就是她应该做的啊!总不可能从里面分时间出来去寻找变回人类的方法吧?
让阿尔缪的哥哥们帮忙找?她良心过不去啊!他们帮她特训变强,然后她竟然要表示不当吸血鬼了,这不就等于他们白费了心意吗?
等一下,她要是找到变回人类的方法,不也等于“白费”了他们的心意吗?莫名的罪恶感涌上心头,她虽然感觉阿尔缪的他们会支持她的决定,但是她总有种良心过不去的感觉。
“你怎么了?”金语诺见陆凌签完名打发走了金梓墨后满脸纠结,就问:“没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