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处三天了,风知初还是忍不住的偷瞄他,果然美好的事物就是让人忍不住一看再看。
“想看就光明正大的看。”明煦淡淡的瞟了她一眼。
风知初内心尴尬了一下,然后口是心非的反驳:“谁看你了。”
明煦不反驳,默默地吃饭。
风知初夹了一筷子菜,抱着怀疑的心态吃了进去。
“哇,你做得不赖嘛。”风知初一下子放开了吃。
她平时的饭量不大,一碗半就足够了,今天竟是足足吃了三碗饭,肚子果断撑成一个小圆。
“鉴于今天这顿饭是你做的,所以我来洗碗。”风知初吃得饱饱的,心情好了不少,主动包揽了洗碗的任务。
看样子,这个男人还不算一无是处,好歹会做饭,而且照他这样的速度,应该很快就会恢复记忆吧。
而且他的家人发现联系不上他也许也会找过来。
想到这,心情更好了。
昨天晚上累得很,风知初洗了澡就回去休息,今晚虽然加班没那么晚,可还得抱着电脑继续写代码。
她工作的时候,明煦就坐在一边。
“你……要不先去洗澡?”风知初忍不住了。
她一个人住习惯了,忽然有个大活人跟她一起挤这个小房子,她有点不太习惯,而且这个人就坐在旁边看着她工作,心里顿时感觉到很大的负担。
明煦起身去洗澡。
风知初赶紧写代码,白皙的手指在键盘上飞舞。
当初是怎么选择这一行的来着?
她隐约记得小时候似乎很崇拜一个人,然后就励志以后要做和电脑有关的工作,高考结束后填报志愿,她想也没想就选择了计算机专业,然后就开始了码农的生活。
“终于搞定了!”风知初敲下最后一行代码,保存好,关闭电脑,伸了个懒腰,起身准备去美美的洗个澡,然后美美的睡一觉。
一转头就看到了让人喷鼻血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