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郎君,你怎么了?”

    圆脸小童鼓起勇气跑到战场上,就看到自家郎君倒了去,他年纪小,经不起吓,哇呜一声哭了出来。

    细细丝雨飘飞,落在发间、脸颊上、衣衫上,衬得青年文士苍白无色的脸颊越发透亮,小童见了,心里绝望,扯着袖口抽泣,“六郎君不要死,不要丢下榕溪。”

    半大的孩子哭得可怜,又聒噪,海棠道:“你家郎君没死!”

    只是太累了,晕过去了而已。

    榕溪抬眸,乌黑晶亮的眼睛,水蒙蒙的,惊喜地欢呼:“六郎君没事吗?”

    再一次得到海棠肯定的答复,这孩子抹了抹眼泪,恨不得到处撒欢。

    海棠将两把长剑丢到小童怀里,一只手环着到青年文士的腋下,一只手伸到腿弯,来了个公主抱,将人抱了起来。这人不仅仅看着身体瘦削,抱起来也没有什么份量,似乎一阵风都能将人刮走了。

    也有一个原因,海棠习武的原因,身体充满力量,抱起一个成年男人完全没问题。

    小童眼光随着自己家的郎君的身影移动,脚步一动,抱着两把沉重的长剑,磕磕绊绊地追了上来。

    海棠早已经将人安置在她的马车中,示意小童上来驾车。

    队伍再一次启程,与来时相比,壮大了许多。

    海棠端坐在马车中,闭着眼睛眼神,心里没有闲着,在盘算着任务。按照她之前懒洋洋的性子,不是去霍霍婆家,就是掉头去架空娘家,怎么简单怎么来,但是遇到白衣青年的那一刻,她突然生出了别的想法。

    不如先立个人设,从当土匪开始?

    反正现在抢劫她的土匪被她干掉了,群龙无首,她好心给他们当这个大当家的。

    劫持海棠的土匪的老巢在山上,名曰清风寨,是喜欢听故事的二当家的取的,颇有几分文雅。

    之前,海棠杀掉了几个凶神恶煞的当家的,新加入的土匪没有来得及参加混战,就愣在了当场,所以她好心留下了他们的性命,恰好能够帮她指路。

    差不多两个时辰后,终于抵达了清风寨。

    自从土匪头子下山之后,清风寨也不平静,守山的二当家时不时出来观望一番,叮嘱巡逻的。按照寻常大当家的能耐,一个时辰前就该回来了,不该拖延到此时。

    放哨的不以为然,大当家的何等英武的人,鲜少遇到敌手,偶尔遇到漂亮的女人,在路上风流风流,忘记了时间也有可能。

    突然,山道上出现了一辆华贵的马车,放哨的土匪一喜,指着远方的队伍,喊道:“二当家的,大当家的他们回来了!还抓到一只肥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