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神秋希望能够达到光的速度,穿越时空,所以将爱车取名为“时光”。“时光”的原体是yamaha750型,但是已经经过彻头彻尾地改换,引擎为美国克莱斯勒汽车公司推出的“战斧”四轮摩托车的发动机。这款viperv-10发动机非常有名,装有10缸,总排量8300cc,功率是可以让所有司机为之疯狂的500力,理论上,在2.5秒内能加速到96.5米/小时,最高时速可达643.6千米,但实际要达到这个速度并不容易。
如此卓越性能。不仅中海,在全国也是独一无二,以薛暮秋的车技,欺负蓝博基尼就和大人打小孩一样简单。
不到两三秒钟,“时光”已和蓝博基尼并驾齐驱。两车相隔仅有半米距离。蔡沧浪狂流热汗,超高地速度,那人不戴头盔和防护服,居然好像不受空气阻力的影响,只能用不可思议来形容。眼睛余光一瞥,那人面部肌肉被强劲地风鼓荡着,呈现怪异的扭曲,向自己看来,张嘴喊话,车窗紧闭。听不到说的是什么。
薛暮秋骂道:“死秃子!老子命令你停车!”刚一张口,呼啸的风便灌满口鼻。一伸手在后腰拔出啄木鸟尖刀,一手把着车头,车神之称名不虚传,一百几十码的时速单手掌车,不见有任何晃动。须知在这样地情况下只要手抖上一抖。车子会立即倾翻,车毁人亡。
阳光下发出金光的小刀狠狠朝车窗戳去。哗啦一声,车窗全部破碎,被风一激,如同暴风雪般卷进车里,劈头盖脸,玻璃菱角锋利,划得蔡沧浪头颈鲜血淋漓。车窗是特殊钢化玻璃做成的,即使用大铁锤用尽力气猛砸。也不过留下几道蜘蛛网状的裂纹而已,不会破碎。这人在高速行进过程中只凭一柄小刀……天!他还是人吗?这等声势,已得了兵哥五成真传。
狂风灌进车厢,蔡沧浪又受了伤,鲜血粘糊右眼。再也无法正确掌控方向盘,踩下离合和刹车。紧急降低速度,然而那摩托车竟然好像贴在他身上的苍蝇一样同时慢了下来,反应超强,他对速度的感知力似乎是天生的。
高速行驶的车辆突然慢下来,极易发生追尾事故,幸好蔡沧浪选的是人烟稀少的路段,经过一阵竞速之后,已接近郊区。
蓝博基尼斜斜拐向路边,轮胎在水泥地面擦出四道黑痕,拖了两百多米,刮上道路旁边地花圃,惯性太大,安全带差点把身子勒断。那人和他一样刹车,却丝毫没半点不适,闲暇得好似在自家后花园散步。这一瞬间他心念电转,明白遇到黑社会袭击,想起上头要他小心行事的交代,略微抑制住恶心欲吐的胸腔,来不及思索,在坐垫下摸出昨天晚上刚得到的手枪,准备射击。
薛暮秋手背也被激飞的玻璃割开一道口子,皮破肉绽,鲜血往下滴。提着小刀凑了过去,“秃驴,枪的保险还没开。”
蔡沧浪急忙去看,那柄刃身狭窄尖利地小刀已扎破他地手腕,穿过两根腕骨之间,钉在车门的缝隙上。手枪啪嗒掉到地上。“啊呀!”惨叫一声,眼看着鲜血随着脉搏的压动,激射半尺多高,心中一激灵,喷出两筒浓浊的鼻涕,大汗涔涔而下,勉强叫道:“你是什么人?”
“朱雀街飞车党钻石牌杀手薛暮秋是也!”阿秋手势一起一落,又拔出小刀,狰狞地笑道:“你得罪我们兵哥,活不过今天了!”
蔡沧浪惊恐问道:“兵哥是谁?我不认识啊,你不会找错人了吧?”
“嘿嘿,你不需要知道是谁。让你死得瞑目些,背叛者不会有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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