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瑾曾经做过几年的书呆子、工作狂,几乎每天大脑都在高速运转,连觉也睡不踏实,等后期终于成功跨越阶级,她才开始学着享受生活,且不在乎为此费时费力。

    “初恋”这件事对她而言是个心结,也算是享受。

    虽然预感到她和谭米雪笑脸相对的时间没剩多少,但于瑾也不想太匆忙了。

    好的东西要慢慢品尝,理所应当。

    而谭米雪还没摸清楚要怎么追求一个人,从早到晚都处在深思熟虑中,正和了于瑾的心意。

    一天、两天、三天。

    一眨眼三天过去了,谭米雪那边竟半点动静也没有,这让于瑾不禁暗暗犯嘀咕,猜测着是不是发生了什么变故,就在她试图刺探一下情况时,谭米雪有了动作。

    周五早自习,于瑾一进教室,便在自己书桌上看到了个粉红色的小信封,那么明晃晃的摆在上面,当然不止她一个人能看到。

    此刻在班里的同学都知道她收到了情书,嗅着八卦的气味,一双双眼睛紧盯着她。

    于瑾扫了眼身旁还空着的位置,颇为淡定从容的将信封拆开,里面是一张粉色的信纸,被仔细的折成了心形,纯真又漂亮。

    欣赏片刻,于瑾又慢条斯理的将这颗心拆开。

    她在班里一向冷着脸,不容人轻易靠近,即便不少学生好奇之火熊熊燃烧,也不敢上前来打听,甚至不敢斜着眼张望,让于瑾稳稳当当的看完了那封信。

    五六百字,大概有小作文那么长,言辞矫情肉麻,还有许多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诗句,一看就是网上东拼西凑来的。

    也就最后这句话是出自谭米雪的手。

    “这是我给你写的第一封情书,不管你喜不喜欢,一定是最后一封情书了,写情书真的太难了。”

    三天时间就鼓捣出这么点成果,真是让人不敢置信,于瑾也觉得,情书这招很不好,确实应该早点弃用。

    她把信纸四四方方的折好,收回到信封里。

    没过一会,谭米雪悄无声息的回了教室,一坐到椅子上就问于瑾,“怎么样?”

    实话实说是不怎么样,可为了不打击谭米雪的积极性,于瑾还是带了点笑意道,“再接再厉。”

    谭米雪这三天时间也不仅仅只弄出了一封糟糕透顶的情书,“周六我请你看电影去吧。”

    有那封情书做对比,看电影真是个绝妙的好主意,于瑾假装犹豫了片刻,方才点头同意,“得等补完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