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宴之事如火如荼,条条官道车马不绝,金银财宝、各地奇珍皆在路上。民间骂声一片,更因财宝重,引得匪祸横行。
殃及池鱼,连那寻常赶路的百姓,都遭其所波及,死于非命之手。红袖女侠再扬名,那名声传遍大江南北,传言死于其手者,早已不计其数,且皆是万恶之徒。
因名声渐大,江湖中对那女侠真容越发好奇,然只听其名声,未见其人,纵使江湖相遇,对方也总披上一件红斗笠,有半透轻纱垂下,那面容半显不显。
眼尖目锐者,大体可看出此女容貌不差,却总看不清。也正是那神秘感,使得红袖女侠的威名大肆传播。
相比于男子,显然女子更喜听红袖女侠的故事,常用作“巾帼不让须眉”的典型案例。王如意飘飘然,却也挺有危机意识,从李长笑那里学了两手简单剑术。
她要求倒挺多,厉害的,好看的,轻松的,一下子便可成为高手的。世界哪有这种好事,不过近日内,习得一两剑,却也绰绰有余。
只需拿准时机,那一二剑可杀高手,必要时也算防身之术。第一剑,即是抽剑,此一剑抽剑即见血,是偷袭、杀人、耍帅的妙剑。是李长笑无数次抽剑所悟,动作简单。第二剑乃是拨剑,用作防御居多,凡间武学皆可拨动。
一攻一防,仅仅两剑,于某些特定情形,上可震慑群雄,下可自保脱身,万分实用。王如意亦是很快学会,虽远不及李长笑,却也拿捏了几分要意。跃跃欲试下,又遇一恶匪,这一次她亲自出手,一剑将恶匪斩杀。第一次亲手杀人,王如意无半点不适,一来,她绝非少女心性,二来,因她而死之人,太多太多。
长剑在滴血,王如意擦拭血迹,缓缓收剑。
有江湖帮派,于各地散布请帖,邀红袖女侠入了龙湖山庄坐客,江湖中众说纷纭。大余境内,龙湖山庄颇富盛名,江湖中有能力,有胆识之人,皆以受龙湖山庄相邀而自喜。
其名声之大,便是远在朝廷之上的王如意,也听到过一二传闻。查看地图,发现正巧顺路,便受邀入席。
应邀前夕,王如意早早穿束好衣物,又去街里街外各种酒铺,找近半日不见人影,一气之下,先独身去应邀。
对李长笑的飘忽,她早已习以为常,三天两头便失踪一下,据他所说,要么是醉倒在不知名之处,要么是杀山水神去了。
反正总有正事,王如意手脚自由,行动方便,虽期盼李长笑能常陪身旁,却不能以此为囚笼。
以其之聪慧,以及那两招剑术,自保已是无碍。抵达山庄,见山庄内早已设好宴席,各地侠客汇聚,红袖女侠登场,所有目光皆汇聚。
互相恭维一番,王如意一一回应,寻一座位坐下,见案上均是山珍海味,眉微蹙。自跟了李长笑,日日吃食以粗饼白水果子居多,皆粗物,然别有其韵。
那香气扑鼻的奢侈之食,色香味俱全,然奇怪的是,竟然没多少食欲。不知多久,龙湖山庄的主人亲临,与众江湖侠客同食共饮,酒足饭饱后,才进入正题。
原是那山庄主人,所谋甚大,见朝中女帝日渐昏聩,行为越发乖张,自近几月来看,大为暴君潜质,甚至所行之实际,已是暴君之实。
故山庄主人号召群侠,要为天下除暴,欲在那寿宴中袭杀女帝,也好叫后世君王,再行享乐祸民之事时,有所忌惮与约束。
王如意闻言,面色奇怪,又暗含几分愤怒。这帮贼子,让朕去刺杀朕?虽说小真确实该死,但不可明面上死,因为那贼可顶着自己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