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想,她还是决定跟着姜羡梨,毕竟她和谢景城是夫妻,关系和情绪都相对稳定。

    秦萱和陆嘉恒,冤家聚首,一言不合就能打起来,坐他们的车不太安全。

    而且没有她这个电灯泡照耀,说不定两人还能自己擦出点火花。

    谁知,她刚要上谢景城的车,就被秦萱拽住了衣领。

    “茉,看你平时挺聪明的,咋关键时候这么没眼力劲,人家夫妻俩你侬我侬,你去当什么电灯泡?有陆嘉恒这免费的司机,不用白不用,坐他的车。”

    根本不等蓝茉有反应,秦萱就把她揪了过去。

    果然,一上车,俩冤家就开始了。

    陆嘉恒从观后镜里瞅了一眼秦萱,道:“你今天穿的花棉袄,大棉裤,雪地靴,土的跟个熊一样,还要去卡拉OK唱歌,也不怕被人笑话?”

    秦萱和蓝茉都是坐在后排座椅上的,她双手环胸,用眼神甩给了陆嘉恒的后脑勺一把刀子。

    “在海平市谁敢笑话本小姐?谁配笑话本小姐?只有那些心虚的确不足的女人才要靠打扮的光鲜亮丽的来给她们增加信心。本小姐天生丽质,又钱财丰厚,不需要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

    她平时也是打扮的,只是这几天,天气冷,她又不上班,索性就穿的保暖随意了些。

    蓝茉坐在她旁边,看看自己身上的羊绒大衣,短裙,黑丝,高跟皮靴,还有那大波浪的卷发和刚补的妆。

    她好像有被内涵到。

    陆嘉恒道:“你好歹也在国外呆了几年,不应该是井底之蛙啊。事实上,你长得一般,财力上别说跟国际上的富豪比了,就是比起京都,魔都,深市的那些千金也是穷人。别一天天的自我感觉良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