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乐之看向傅远洲的手腕。
他的肌肤冷白,跟赵季春的小麦色截然不同,腕骨清瘦,上面覆着一层薄薄的肌肉,仿佛蕴着蓬勃的力量。
“傅叔叔,你把腕表摘了,这也算一件衣服的。”花乐之彻底放弃了让傅远洲输掉衣服的想法。
傅远洲慢条斯理地解下腕表,随手放在桌上。
花乐之心头一跳,这腕表……她虽然没有见过实物,但从花平之那里听说过,可谓是无价之宝。
别说价格,就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
这样贵重的东西可不能乱放,万一被人顺走了,她都赔不起。
花乐之把腕表捏在手里,想了想不放心,干脆套在了自己的手腕上。
她研究了一会儿,除了好看之外,实在也没看出这腕表有什么稀罕,要是让花平之来点评,肯定能说出一长串的不凡之处。
再度抬起头来,花乐之吓了一跳。
傅远洲手里的盖盅打开,赫然是三个六。
“哇,傅叔叔,你这运气也太神了吧?!”花乐之艳羡无比。
傅远洲没说话,只撩了一眼对面的赵季春。
赵季春脸色涨红,猛地把工装背心给脱了。
“赵、赵季春!你什么毛病?怎么不先脱掉鞋子袜子什么的?”
哪有人上来先输背心的?她和赵季春赌过这么多次,从来没有真的输掉过衣服。赵季春一般都是输掉外套,最多加上双鞋子,而她向来是输掉发圈、耳坠什么的。
赵季春脸色难看,傅远洲神情淡淡。
花乐之想到什么,弯腰往下一看。
哦豁,赵季春的鞋子袜子已经都输掉了。
花乐之和赵季春赌过很多次,还从来没见他这么狼狈过。她有些想笑,看看赵季春的脸,又憋住了。
估计赵季春平时很注重锻炼,身上肌肉明显,没了背心的遮挡,感觉有些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