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野史,述异记(东轩主人着)中有出现僵尸的故事,大致是说清朝初年,湘南西边,有一个靠山的小村落,村中一个无赖因盗墓而中尸毒,后虽被一老人救回,但因再度做不当的事,被全村的人打了一顿,再丢在后山草丛中让他自生自灭。过了几天,他再来求救,但这次没人愿意帮他。村民们将他打他一顿,然后绑在树上,虽有人出言劝阻,但无人理会。最后他死在树上,晚上村民想将之安葬,但发现尸首不见。最后他回来杀了全村,村民因被咬而一个一个变为僵尸,一些及时离开的村民在早上回村探望时也惨成僵尸。
【起源】
僵尸之说盛行于明中叶以后及清朝。清代笔记载僵尸者最多,首推袁枚的《子不语》及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此二书可以说是僵尸大全。
湘西赶尸之说,又称移灵,属茅山术祝由科,发源于湘西沅陵,滤溪,辰溪,叙浦四县,在尸体未腐化时由术士赶回乡安葬。赶尸的术士大约三五同行,有的用绳系着尸体,每隔几尺一个,然后额上贴黄纸符,另外的便打锣响铃开路,划伏夜行。天光前投栈,揭起符纸,尸靠墙而立,到夜间继续上路。
亦有人指赶尸者其实背起尸体而行,但由于身穿黑衣夜行,途人便自然看不见赶尸者,以为有行尸。
【别名】
移尸,走影,走尸
【尸变概念】
《阅微草堂笔记》把尸体成为僵尸的原因分成两项:新尸突变及葬久不腐。
养尸地,这较为科学。土壤土质酸碱度极不平衡,不适合有机物生长,因此不会滋生蚁虫细菌,尸体埋入即使过百年,肌肉毛发也不会腐坏,有些资料显示尸体的毛发,指甲会继续生长。风水学中亦有此一说。
坊间流传道家有太阴炼形之法,尸体葬数百年,期满便会复生,新死的尸体被邪物/邪气附身,尸体吸收了阳气,借人生气而尸变,人死之际,魂一散而魄滞。
袁枚《子不语》:人之魂善而魄恶,人之魂灵而魄愚,魄主宰人身,当魄离开人体,便会沦为恶鬼僵尸。
三魂七魄乃道家之说
魂乃阳性神灵,附于人的气,主宰精神思维活动
魄乃阴性神灵,附于人之形,主宰人的形体活动
尸变之可能性
甚至1950年代香港人仍有家中殓葬和停尸,所以其时社会尸变之说大行其道,如行雷闪电,大肚猫跳过棺材,尸体便会出现异变。
【对付僵尸的法宝】
收复僵尸器物有以下几类:
镜子《本草纲目》有提:「镜乃金水之精,内明外暗。」
桃枝、桃木剑《荆楚岁时记》:「桃者,五行之精,能厌服邪气,制御百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