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越仍然如同还是太子时那样,站在中门等候。
不到一刻钟,消瘦了许多的姜君也来了,姜君虽然有君爵在身,但按照齐姜一族历来的规矩,还是兼任着朝廷官职,任中郎将,统领皇家宿卫,平日要跟进跟出,如今换了个皇帝,他倒也没往姬越身边凑,仍旧每日跟在姬岂身边。
姬越用不带感情的目光看了姜君一眼,她并不在乎姜君这个人,也没有如母后所愿在意姜家的兴盛,事后她命人严查康王生前和姜君的来往,明面上他们从不来往,但姜君经常会去城中一处风雅居所与人弈棋清谈,那居所正是康王世子使人开的,此外还有一点趣事,康王府上的奴子供述,姜君时常和小郡主在一处旧园私会,小郡主死时,还攥着姜君的玉佩。
郎有情妾有意,在适婚年纪,又是门当户对,何必私会呢?
现在又天人永隔了。
姬越都替他们觉得苦得慌。
见到姬越,姜君的神情倒是很平静,行了一个大礼,并未起身,只道:“这几日臣已经处理好了家中事务,请陛下赐一死。”
姬越摇摇头,说道:“康王府是意外失火,父皇是自愿禅让,我没有杀害一人,也没有理由赐死你,看在母后的份上,我饶你一命,中郎将的位置留下,你好自为之。”
姜君怔怔地看着她。
姬越不再和他废话,跟着内侍顺意进门去见姬岂,行动之间干脆利落,不见丝毫怨恨缠绵。
姜君忽然想起几年前的一个夏天,姬越习剑有成,兴冲冲来找他对剑,他欺她身量未足,几次戏耍她,又将她手中的剑打落,最后一次对剑时,却被狠狠一剑刺入肋下,痛彻心扉。
谁会爱上这样的女人?谁会爱上这样的女人?
五等民分为良家子,兵家子,平民,流民,奴子,等籍分别为良籍,兵籍,平籍,流籍,奴籍,虽然在姬越眼里都是庶民,但其实五籍有极为严格的划分,不允许有任何冒认的行为,冒认等籍是死罪。五籍之间允许通婚,与奴子通婚不影响自身等籍,所生下的孩子不随奴籍,此外士族与奴子不得通婚、通奸,一旦查实,士族降等,奴子充军,男为军奴,女为营娼。
这条律法是用来限制士族的,周礼规定诸侯一妻八妾,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人一妻一妾,庶民一夫一妻,但到晋朝首先没了诸侯,卿大夫也成了官位而不能世袭,天底下为官的全成了士人,位居三公九卿之高,却只能娶一妻纳一妾,这就不太符合大多数士族的利益了,于是有人搞出了私妓、家妓,甚至族妓那一套,晋朝立国之初人丁萧条,连和奴子通婚都是鼓励的,怎么能允许士族多吃多占?才有了这条铁律。
睡平民甚至良家子?也不成,妻妾之外,只能算通奸,士族通奸降等,什么样的孝子贤孙敢犯着带累全族的风险去通奸?官位越大,限制越大,就算是韩阙韩青那样的贵胄,兴致来了想打打野食,也只能拉下脸去女闾睡营娼。
成为营娼的,要么是本人犯了死罪,自愿为娼就能逃过死刑,要么就是家人犯了大罪被连坐,同样可以选择死刑和为娼,所以营娼在晋朝的律法里是和牲畜等同的,不算是个人,不在五等民之列。
也因此,女闾断绝一切因宠上位的途径,哪怕昨天才陪过三公睡觉,来了军汉也是一样开门。
姬越从前没有遇到过庶民三娘这样的案子,认为这条律法合情合理,但近来有了改观,也有了一些想法。
关于税收,晋朝不向士族征税,良家子入税三分,兵家子入税四分,平民入税五分,流民无家无业不入税,一旦成为平民,还有三年的免税期,奴子也不入税,但要向主家征收奴税,三个奴子按一头牛的税算,奴子又不能睡,所以很多人家宁愿雇牛。
所以一直没向佛教征税的原因也很明显,晋朝是把僧人按流民算的。
姬越看着眼前的一群人,从小人那里了解了情况之后,她立刻把这些人当成了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