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这个名字,在欧美社会早已是烂大街的那种名字,就算加上哈勒这个姓也不会多么罕见,同名同姓的人应该也不在少数。
但叫这个名字,同时又是精神分裂患者,并且还在【发条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的,恐怕就真的只有那么一位了——
大群,全名大卫·查尔斯·哈勒,x教授之子!
虽然x教授目前并不清楚自己有这么个儿子,而且大卫本人应该也还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就是变种人白道总瓢把子,但大卫的可怕之处根本就不在于他是x教授的儿子,而在于他自身那种不可控的恐怖力量!
他的称号,来源于《圣经》中《马可福音》里的一段故事:
相传‘耶稣’曾遇到过一个被恶灵附身的人,‘耶稣’问那人的名字时,他回答道:吾名大群,因吾等数量众多……‘耶稣’这才明白,那人不是被一个恶灵附身了,而是有许许多多的恶灵都附身在他一人身上。
大卫被称之为大群,正是因为他和《圣经》中的那个被众多恶灵附身的人十分相似,虽然他不是被恶灵所附身,但他的脑海中却有一千多个副人格!
这些副人格大多性情扭曲怪异,更恐怖的是,他们每一个都有着不同的异能,而且其中不乏那种拥有大杀伤性的异能!
因此,他也是为数不多被评估为五级变种人的顶级变种人!
要知道,就连万磁王和x教授这一黑一白的两位变种人总瓢把子,也不过是四级变种人而已,大卫的力量之恐怖可见一斑!
不过这些是指巅峰时期的他,现在的他病得还不算太严重,副人格的数量可能两只手都数的过来,距离五级变种人也还有很远的距离。
但也依旧是个随时可能引爆的炸弹。
因为他的能力强弱和状态好坏是成反比的,天知道他会不会因为受了什么刺激导致病情突然加重,从而瞬间暴走?
对普通人来说,别说面对拥有灭世级力量的五级变种人了,就算面对金刚狼那种生命力大于攻击力的三级变种人暴走,都绝无半点反抗之力。
所以雷蒙在意识到眼前的病友大卫,十有就是他所知道的那位大群老铁时,顿时浑身一僵,汗毛乍起,整个人都定在了那里!
“我就说【发条精神病医院】这个名字为什么这么耳熟……这特么是要玩死我啊?”雷蒙现在是真的有种想骂娘的冲动。
穿越到精神病人身上也就罢了,还好死不死的跟这位不定时炸弹仁兄在同一家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这还能不能好好玩耍了?
别看现在的大卫看起来像是很正常的样子,可一旦他进入‘犯病模式’,切换成某个变态副人格,瞬间就有可能翻脸不认人。
到时候杀起人来那还不跟砍瓜切菜似的,手起刀落,手起刀落……
雷蒙可不想成为他犯病的牺牲品。
原本从贝丝医生那里出来时,雷蒙还在想是不是先在医院里苟一阵子,不必急着出去,反正这里有吃有喝的,多呆些日子也死不了人。